图:座谈会现场。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文/摄
2014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高位攀升,大案要案频发。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去年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近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银监会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启动2016年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并宣布下半年开始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
非法集资案创新高
近年来,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全国非法集资形势严峻。发案数量高位运行,大案增幅明显。
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值,跨省、集资人数上千人、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 73%、78%、44%。特别是以E租宝、泛亚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亿元,涉及几十万人,波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规模之大、膨胀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显现。”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说。
这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中也可以得到印证。2014年和201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此类案件数量猛增,2014年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907件、集资诈骗案件605件,同比分别上升14.7%、16.1%;2015年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173件,集资诈骗案件799件,同比又分别上升66.4%、32.1%。
“泛理财化”特征明显
“犯罪手法翻新升级,‘泛理财化’特征明显”。杨玉柱表示,不法分子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等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不仅传统的集资方式借助互联网转型升级,从线下向线上转移,而且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大量涌现,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等,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结合,使得非法集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产品销售更便捷、资金转移更迅速,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案件打击处置难度。
“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非法集资风险,以网络借贷领域最为突出。”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二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自融,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央行负责人介绍说,互联网技术的跨地域、跨时空特性使得以网络借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具有一些新特征:一是涉众性更强、地域范围更广。二是风险传播速度更快、影响更大。三是以金融创新为名,从业机构违规经营甚至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手段推陈出新,更加隐蔽和具有迷惑性。他们往往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使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一些犯罪分子还不惜投入重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邀请名人、学者等站台造势,欺骗误导性较大。四是境外互联网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向境内蔓延,例如源于俄罗斯的“MMM金融互助社区”,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设立了沈阳、石家庄、广州、成都、济南、北京等代理点,并建立了几十个专业推广网站,累计参与人员超过十万人。
下半年开展专项整治
“鉴于非法集资案件形势严峻,一些区域和行业风险隐患较大,部际联席会议定于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对民间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和民办教育、地方交易所、相互保险等风险点进行 全 面 排查。”杨玉柱说。
具体说来,会议布署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层层抓落实。第二,有效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行业监管。第三,建立全方位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打早打小。针对非法集资参与人心存侥幸、不愿报案的情况,加快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加强正面激励,发动群众参与防范预警。第四,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广告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于今年5月继续组织开展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将在下半年联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宣传活动。同时,5-7月继续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第五,建立完善法律制度,着力推动案件处置。
据悉,2007年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组成,并邀请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等18个部门和单位参加,银监会为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