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1月9日,由北京互联新兴经济研究院主办、六匹马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暨颁奖盛典在京举行。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在会上透露,国家工商总局今年将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进行细化。
杨红灿表示,互联网金融与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密切相关。互联网金融要更加健康、协调、稳固地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离不开技术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更离不开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更易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也更有利于金融消费者在比较透明的平台上快速地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不过,互联网金融虽然省时省力,但风险相对也比较大。尤其是目前违约成本比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携款跑路等风险。因此,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要加强风险防控,加强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杨红灿说,新的一年里工商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与有关金融行业主管部门携手做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工作。
“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是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细化有关金融消费者的规定。同时,推动建立国务院消费维权部门协调机制,配合金融主管部门开展金融领域消费维权和宣传引导工作。”杨红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