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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设银行打印一份交易明细单被收20元
江苏消费网 (2011-03-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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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 国本报记者 刘 铭

“打印一份交易明细单要收费20元,太贵了。”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市民何先生向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投诉反映,他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打印了一份半年内交易明细单,被收取了20元打印费。储户打印交易明细单银行该不该收费?有何标准和依据?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储户反映——
打印交易明细单被收费

  何先生投诉反映,3月8日,他在建行成都市第二支行打印了一份半年内交易明细单,被收取20元打印费。3月6日,他的妻子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分行磨子桥营业厅打印一份半年内交易明细单,被收费10元。“价格差距怎么这么大?”何先生认为,为储户打印交易明细单,是银行本该提供的服务,银行收取打印费对消费者而言不公平。
  3月9日,建行成都市第二支行客户部回复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称,制定20元打印费标准已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该价格执行前,银行均在各网点进行了公告,各网点人员在收费前都会向储户说明,由储户自主选择,没有强迫收费。

记者调查——
各家银行收费不一致

    记者调查发现,各家银行针对此项服务的收费,均是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执行,差异较大。建行95533客服热线人员答复记者称,若向储户提供两个月至1年(包括1年)的交易明细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收费20元,两个月以下的交易明细打印件不收费。农行、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热线人员答复记者称,对6个月的交易明细打印件,收费10元。招商银行客服热线人员表示,对打印两年内的交易明细单不收费,超过两年的收10元。民生银行则表示,打印交易明细单不收费。

专家建议——
制定收费标准应广征民意

    “银行对服务收费无可厚非。”四川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王建平说,根据《价格法》规定,银行收费实行的是市场价格和政府调节价两种方式,但大部分银行在制定市场价格收费标准时,没有征求过储户的意见。“虽然银行称让储户自主选择收费服务,但储户的账户在银行,事实上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被动接受收费”。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告诉记者,去年年底,四川省消委会针对银行服务进行过一次调查,发现80.49%的银行网点对收费项目没有进行张贴公示,78.05%的银行人员对收费项目和依据不清楚。为此,四川省消委会邀请在川的17家银行代表就银行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对于存在较大争议的收费项目和定价,银行应当征求消费者的意见,赋予消费者意见表达权,消费者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刘亚兵建议,银行在制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

●相关链接

7月1日起免除34项银行服务收费

  3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包括: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以电子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以纸质方式提供本行当月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以纸质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等。(刘 铭/整理)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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