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物价局印发的《通知》明确,自2010年11月10日起,各商业银行及其营业网点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必须在其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开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备注等,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长期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于物价部门牵头规范银行业的收费行为,市区各商业银行给予积极配合。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主任虞海蓉认为,银行业服务价格统一并明码标价,对商业银行本身也是一种制约。中国银行镇江分行计划财务部主任胡红军表示,如今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明码标价更便于消费者进行对比选择,明明白白消费,也有利于银行公平竞争,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