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示:充分披露信息是控制风险的基础■本报记者 聂国春
7月22日,沪指一年来首次盘中突破3300点,成交量达3000多亿。在股指屡创新高,投资风险偏好极度亢奋时,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银监会未雨绸缪,开始频频给银行理财市场降温,部分银行也开始推崇“冷静理财”。
应对:外资银行理财首设“冷静期”
买过寿险的人一般都知道,保险有一个犹豫期即购买后10天之内如果后悔,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退保。不过,银行理财产品却都是一旦签下合同便立即生效,投资者即便后来发现产品不合适,也只能硬着头皮持有。如今,“寿险犹豫期”的做法开始被银行借鉴。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如反悔可退货。
在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给银行理财市场打了“镇静剂”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宣布,在国内银行业中率先推出理财产品销售流程中的“冷静期”设置,以更好地保护国内投资者的利益。
所谓“冷静期”,是指客户认购产品当日起至募集期结束后的1~3天。在“冷静期”内,客户全部投资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客户可申请撤销对其投资产品的认购并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据了解,“冷静期”主要是针对设计相对复杂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对保本稳健型结构型产品、部分保本型结构型产品、非保本型结构性产品,将根据其风险等级逐步升高的特征,对应加长“冷静期”时间。不过,对于信托类理财产品如“信得盈”系列产品,东亚银行表示,因其产品设置较为简单,且东亚银行始终严格筛选优质信贷资产,相对较为稳健,同时国内投资者对此类产品也比较熟悉,因此暂不设“冷静期”。而海外基金类产品由于投资方向透明度较高,产品表现也随时可在公开渠道获得,投资者较易把握,暂时也不设置“冷静期”。
“因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广泛,纳入各类相对复杂的期权结构,‘冷静期’设置给予投资者充分时间,了解产品结构及挂钩标的,以确定是否适合自身投资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更好地实现理性投资。”东亚银行相关人士介绍说
反应:意义虽大但期限尚短 随着国内理财产品市场的不断发展,理财产品的种类日益增多,投资者选择产品的难度也大为增加。尤其面对挂钩多种标的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很难在第一时间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冷静期”相当于最近热炒的“后悔权”。投资者对此是怎么看的呢?“可以后悔当然好,人都有一时冲动的时候嘛。”在某市驻京办工作的孙海飞对此设置表示赞同。但他也有些疑虑:募集结束后1到3天的考虑期是不是有点短?
投资者张小姐也认为,3天的“冷静期”用处不大,“但这个措施挺好的,可以给遭遇推销人员误导的投资者一个理性选择的机会”。
还有投资者表示,银行应该对所有的产品都设置“冷静期”,不能因为产品结构简单、风险较小,就不设置“冷静期”。
尽管遭到不少投资者的质疑,但在普益财富研究总监李要深看来,东亚银行此举是在销售流程中的创新,虽然效果依然要留待未来检验,但其积极意义是值得肯定的。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的一位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外资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客户由富翁变成“负翁”,这使得投资者对外资银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谈虎色变,投资信心遭受重大打击。虽然东亚推出“冷静期”有拉动投资者对其理财产品信心的考虑,但这一举措可以在很大程度降低投资者的理财风险。虽然国内银行目前暂时还没有推出该项服务,但这也许是未来银行理财销售市场发展的方向。
专家:信息披露更重要 此前,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测试流于形式的报道不断见诸媒体。不少投资者质疑,“冷静期”会否走过场?
但在李要深看来,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和合同写清楚了产品风险,但是普通投资者根本看不懂专业术语和风险介绍。如果银行销售人员在出售理财产品前不对产品风险做出仔细说明,投资者在1-3天的时间内是很难发现问题的。因此,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关键是要提高产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理财专家指出,由于中国人都讲究财不外露,买了理财产品也不太愿意把材料拿给别人看,因此指望别人指出购买的产品中存在的问题的几率比较小。所以关键还是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产品时,要告知消费者更多的情况。
提醒:“冷静期”内看什么?
在“冷静期”内,投资者怎样做才能将理财风险降到最低呢?李要深认为,关键是要看清以下4点。
一是看清产品类型。产品是固定收益型还是浮动收益型,是到期保本型和非到期保本型。二是看清标的资产。产品的潜在收益很大程度上受到挂钩对象的影响,目前市场上结构性投资产品标的资产种类较多,如股票/股票指数、商品、利率、外汇、货币等,投资者可通过选择不同挂钩标的,为自身做一些简单的资产配置。三是看清产品的投资周期及是否允许投资者提前赎回,以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四是看清产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汇率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