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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购买保险应留意五个“时间节点”
江苏消费网 (2009-07-1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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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重庆专电(记者程正军)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购买保险为自己和家庭提供保障。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投保前应重点关注保险的五个“时间节点”,以便自己在投保、理赔甚至退保等环节受益。

    一是投保犹豫期。购买保险后,消费者如果后悔,保险公司可以无条件退保,但后悔有时间期限,一般为10天,这就是投保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外,要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因此,消费者可以利用投保犹豫期,仔细研读保单,做出投保或不投保的决定。

    二是缴费宽限期。消费者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设定一个延缴保费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重庆保险专家说,缴费宽限期是针对分期缴保费的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投保人到期未缴纳保费,则从保险单载明的缴纳日期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保户所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其欠缴的保费及利息。

    三是观望期。对于重疾险等医疗保险,由于一些重大疾病并不是突发性的,投保人可能在买保险时,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生某种疾病隐患,因而多数保险公司都对医疗保险规定了一个观望期。重庆保险专家说,观望期一般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算起的90天或180天以内,即3个月或半年;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四是最佳退保期。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大多发生在保单生效后的2年内,因此投保寿险的消费者如果选择退保,时间最好选择在缴足保费2年之后,因为未缴足2年保费,保险公司要扣除很大比例的费用,即如果2年内退保,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几乎是分期所缴保费的全部,或者是趸缴保费的30%。

    五是保单复效期。如果投保人在中止保险合同后又想恢复原有的保单,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申请恢复,并与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是投保人要补缴失效期内的保费及利息。
 

 

编辑:王宇(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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