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社会团体:
为扎实推进我局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提升我局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城市长效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按照我市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南京市工商局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
南京市工商局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局,推进城市治理由注重城市公共空间市容卫生管理向城市的平面、立面、空间、水体、地下设施等全覆盖综合管理转变,推进城市治理由突击整治向制度化、常态化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质量。全局范围内各项管理达到全覆盖、精细化、长效化水平,实现城市治理新常态。
二、目标任务
拟用三年时间,完成全覆盖、精细化和长效化建设的目标。2015年累计完成60%目标任务,2016年累计完成90%目标任务,2017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方法步骤
2016年城市综合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任务部署阶段(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依据《2015年南京市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二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分工。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处室以及联络人员。由市局副局长刘森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周晖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办公室副主任宋鲁闽、人教处副处长赵阳、财审处副长卢青、机关党委副书记崔利剑组成。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建立标准管理体系。依据《南京市城市综合治理指导标准》,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出符合我局特点的管理标准。
2.完善我局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本底资料数据库。按照全覆盖管理要求,把所有的管理事项登记入册,最终建立和完善我局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本底资料数据库。由办公室牵头对所有的基础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做到不漏项、不留盲点、不留盲区。
3.实行定额管理。对局容局貌、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等方面要按要求把费用定额落实到位,全年落实经费190万元,配备各类专职和非专职工作人员38人。
4.建立责任体系。一是明确作业层面和监管层面的岗位职责,保证作业层面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四月份完成一线作业层面上考勤制度、职业规范制度、业务学习制度、“三定一奖”制度的完善修订;五月份完成管理层面上检查督查制度、每日讲评制度、问题会办制度、领导带班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的完善修订。三是制订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完善管理考核细则,把考核结果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做到奖惩分明。
(三)迎查阶段(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一是在7月1日前完成自查自评总结工作;二是做好迎接城市治理委员会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是继续推进标准化工作落实,狠抓薄弱环节,促进面上工作平衡。二是对全局城市标准化治理进行年度检查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开展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统一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城市品质实现新提升的重要举措这一高度来认识,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把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各项措施扎实有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落实,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根据各自的分工,制定出工作目标和落实计划。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互动、联动、高效运行的工作局面,全力推进标准化工作有效开展。
(三)依据标准,搞好培训。落实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要有一支能够熟练地掌握和应用标准队伍,标准化工作才能落地生根。要培训好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再由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一线的管理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等都能熟练掌握各项标准,并用标准对他们工作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在一线作业面上,真正落实精细化管理各项标准要求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城市综合治理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的系统性工程。因此,督查考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市局将对各部门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成绩突出、具有创新价值的典型要及时总结和鼓励,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用强有力的督查考核手段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