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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消协提醒:足浴服务时间不足?损失赔偿要求需合理
江苏消费网 (2023-11-16)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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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州市消费者王先生在新北区某足浴店购买了178元的足浴服务,店内规定的足浴服务时间为60分钟,而技师服务不到50分钟就结束了,王先生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直接要求全额退款,遭到商家拒绝。眼看权益无法保障,于是王先生向新北区消协投诉。

  接诉后,新北消协魏村分会介入调查。经查,王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商家解释:“技师因看错时间导致服务时间缩水,我们想及时补上,但是消费者狮子大开口,要把已经服务的50分钟一笔勾销,这个我们实难满足。”消协人员当场普法教育,商家承诺今后一定会加强人员培训,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同时商家自愿提出按78元收取服务费,退还王先生100元表示歉意。对此,王先生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

  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中,商家规定的分钟数是60分钟,结果技师服务不到50分钟就结束,商家确实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但商家之前未出现类似服务时间缩水的事件,王先生属于个案,因此无法判定商家存在主观故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且王先生对已经服务的50分钟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因此商家只要对缩水的服务质量承担赔偿责任即可。

  新北消协在此告诫经营者,要严守法律底线,秉承契约精神,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或者优质的服务。作为消费者,应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切记过度维权,新北消协近年来因消费者提出不合理、高额索赔要求导致调解失败的案例不在少数。(徐洲 张维明 张嘉翔 路科)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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