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邳州市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新买空调两年未拆封而安装却发现是返厂维修机的消费纠纷,最后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空调,同时针对此诉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诉转案,交由市场监管部门展开进一步立案调查。
据介绍,去年11月24日,消费者郭先生义愤填膺地来到邳州市消保委进行投诉,称其两年多前购买的一台新空调,在无人拆封的情况下,竟然无缘无故变成了一台被返修过的旧空调。
据郭先生陈述,2019年,他在邳州城区购买了婚房,并配套在五星电器邳州分公司挑选了一台奥克斯柜式空调,当时花费7200元,由于婚房还未上房,郭先生就请商家把空调送到了八义集镇的老家暂时存放。
今年,郭先生的婚房顺利装修完后,他便联系了奥克斯品牌售后帮助安装空调。可当安装师傅来到现场,拆开包装后却发现郭先生买的是一台旧空调,查询内机条形码显示,该空调已于2016年10月11日安装在了江苏省连云港新东街道,郭先生告诉工作人员:“当时拆开箱子的时候,遥控器就直接掉出来了,连个保护膜都没有,一看就是用过的,而且空调的说明书也是皱皱巴巴的。”
工作人员翻开空调说明书发现,空调保修卡已被撕去,说明书封皮的背面上还详细记载了空调出现的故障、维修时间及每次维修的具体情况,而这些并非郭先生所写。按照记录上留下的2个维修电话,郭先生曾先后联系被告知,这台空调确实曾经维修并且已经返厂。
花了新机价钱,却买到了返厂旧空调,这让郭先生很气愤,于是找到五星电器反映情况,该店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由于时间过去很久了,需要调查清楚后再解决。可时间一天天过去,郭先生去找了几次均无果。因此,郭先生找到邳州市消保委,希望为自己找回公道。
了解事情经过后,邳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五星电器邳州分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已经向徐州五星电器反映了情况,正在等待调查结果。在消保委的要求下,12月3日,徐州五星电器负责空调销售的梁经理来到邳州,并和消保委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郭先生家现场查看情况。
后经仔细查验,工作人员发现郭先生所购空调机身上显示制造日期为2016年8月,且出厂编号和保修卡条形码上的编号是一致的,但能看出较为明显的修理翻新痕迹。而空调外机制造日期为2017年10月,且出厂编号和保修卡上的条形码编号不一致,这也意味着郭先生购买到的空调外机和保修卡上所显示的并不是同一台。对于这些情况,徐州五星电器的梁经理都一一进行了拍照取证,并答应尽快查明原因。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期间邳州市消保委多次催问结果,均未得到回复。
12月16日,五星电器邳州解放路卖场提供了一份梁经理签字的“邳州解放路京东五星关于奥克斯空调客诉情况说明”,其中声称:售后师傅在2021年11月23日上门安装时发现此机器有安装痕迹,消费者在当天中午反馈给门店,门店第一时间把情况汇报到徐州分公司,公司相当重视,公司本着客户第一原则,遵循客户要求,同意给顾客更换一台格力空调,和顾客达成协议,后期不再追究此事。此事件公司会持续调查追踪,进一步结果将汇报给消保委。
那么,返厂维修过的空调为何被当成新机再次销售?是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还是其中隐藏某些不可告人的“猫腻”呢?邳州市消保委也在继续关注。然而,截止目前,五星电器还没查明原因。为此,邳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启动诉转案处理程序,现已做完笔录,等待他们提供与奥克斯厂家的销售和售后合同,确定责任方是谁,然后再对责任方进行处罚。 (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