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陈红生 记者 薛庆元)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依据《镇江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了对南京半岛摄影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扬中市永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镇江市沈家装饰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的认定评审,并首次进行了公示。
据悉,镇江市消协还将把这3家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的信息向信用监管部门推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进一步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据了解,南京半岛摄影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未能按照收取预收款时的约定提供拍照服务;扬中市永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中旬开始,未能按照约定为购买其商品及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镇江市沈家装饰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起,未能按照约定为交付预付款的消费者提供装饰装修服务。这三家企业均未事先通知有关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较大。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兼市消协秘书长锁勇表示,“此次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企业名单,就是为进一步开展对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联合惩戒措施的一次大胆尝试,也是践行‘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的一种探索。”如果这三家企业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行为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消协提交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近年来,镇江市消协把工作重心从解决合法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转移到预防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上,在工作方法创新上进行大胆探索,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企业名单就是其中之一。锁勇认为,通过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企业名单,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引导和促使各类市场主体自觉遵循诚实守信规范,既培育了守合同、重信用、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有利于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营造了履约践诺、信用至上的良好消费和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