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春节期间,射阳消协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了“新春维权走访行”活动,对关系消费者的吃、住、行、洗四大服务行业开展维权大走访。
吃:射阳消协对县城内具有较大规模的三十二家餐饮服务业进行了走访。走访发现:三十二家餐饮服务业的菜肴比较丰富,菜肴的质量比较卫生合格,菜肴的价格较节前相比涨幅不大,一般菜肴的价格比节前上涨10%左右,还算适中,尤其是预订年夜饭的消费者还算满意。
住:射阳消协对县城内的十二家大型住宿宾馆进行了走访。走访发现:十家大型住宿宾馆的住宿费普遍涨价,宾馆的住宿费几乎都涨价一倍,其中有一家连锁宾馆住宿费涨幅达2.88倍,该连锁宾馆平时普通标间的住宿费是每天每间138元,春节期间涨到398元。
行:射阳消协对县城内的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三个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了走访。走访发现:县内公交车没有涨价,仍然是每人每次2元;客运车大多数没有涨价,唯有运输皮卡车(射阳至盐城线路)由原来的每人每次25元涨到30元;出租车的价格涨幅一倍,由原来的起步价5元涨到10元。
洗:射阳消协对县城内的二十二家洗浴城进行了走访。走访发现:二十二家洗浴城中,有9家洗浴城自腊月初一起,原浴票全部停止使用,一律采用现金支付洗浴费,且洗浴费成倍上涨。这9家洗浴城都由原来每人每次5元的洗浴费涨到10元,擦背也由原来每人每次5元涨到20元;有8家洗浴城自腊月初十起原浴票全部停止使用,一律采用现金支付洗浴费,且洗浴费也翻倍涨价,这8家洗浴城由原来每人每次5元洗浴费涨到20元,擦背也由原来每人每次10元涨到30元。
通过“新春维权走访行”活动,射阳消协能直观、真切、全面地了解全县四大服务行业运行状况。针对春节期间的服务行业价格上涨,射阳消协认为:春节期间适当的上涨服务费价格,人之常情,不属于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但是必须明码标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在春节期间,没有实施明码标价或者随意修改价格,漫天要价以及停止使用有价证券的行为,应当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范畴。
射阳消协提醒所有经营者,凡在法定节日期间提高商品价格或服务费标准时,必须实施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否则,则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尤其是节日期间经营者停止使用有价证券(预付卡)的做法必须予以纠正。(沙银昌 费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