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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常州新北消协:两字之差 市民投诉省三万
江苏消费网 (2017-12-29)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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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金木被誉为“第九种红木”,其木质结构与红木中的鸡翅木类似,任何一个切面都可以清晰地表现出木纹的美感,因此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追捧,消费者叶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去年11月,由于新家即将装修,叶先生在新北区长贸中心某家具城寻觅到了一套心仪的乌金木定制家具,一位年轻的导购员介绍此套家具为“乌金木实木家具”,总价值为13万。质量满意,价格合适,满心欢喜的叶先生果断订购了此套家具,并当场支付了1万定金。

  

 

  家具示意图

  今年10月,乌金木实木家具基本已经安装妥当,只剩下两个抽屉板即可全部完工,按照合同约定叶先生爽快的支付了9万,待全部结束后再支付尾款。不经意间,叶先生发现有个螺丝没走紧,于是小心翼翼拿工具走螺丝,突然叶先生通过螺丝孔看见里面的并非都是乌金木,而是多层实木。顿时叶先生“傻眼了”,于是火冒三丈找到商家理论,商家负责人告知乌金木硬度很高,在干燥和加工的过程中,它常常会自行爆裂,对方法和工艺的要求极高,所以乌金木家具多采取实木多层制作而成,而且在价格方面如果都用乌金木实木做成,按照此套家具的品种数量计算市场价值远不是13万能买得到的!而面对购买前后“大相径庭”的产品介绍,叶先生无言以对,于是找到新北消协救助,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收到投诉后,新北消协龙虎塘分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当时商家的导购员是新员工,培训不久才上岗,所以业务和沟通能力上有欠缺,提供的乌金木家具介绍不够“全面”、“明确”。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木家具产品按构成的主要材料分为: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和综合类家具,此套“乌金木家具”外面为乌金木,里面为实木多层,实际为综合类木家具,而店员仅介绍为乌金木“实木”,没有介绍“实木多层”,明显不够“全面、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协工作人员认为作为一般消费者对专业木家具知识不太了解,根据当时店员介绍,他们理解的乌金木就是实木,不会是实木多层,商家的介绍引人误解,存在一定过错,误导了消费。经过新北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商家自身也认识到对产品介绍存在的问题,最终此套家具降低3万元出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纵观家具市场,实木家具的名目繁多,难辨真假,价格相差悬殊,材质欺诈防不胜防,实木家具材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新北消协友情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实木家具时应该了解一些实木材质的知识,购买前通过查询网络或请教专业人士,对材质及其名贵程度、价格有些掌握,才能做到购买时免遭忽悠,放心购买了。(张维明 傅广学)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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