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宝应县消协传来消息称,他们最近刚受理一起消费者投诉4S店强制搭售的纠纷,最终助力消费者圆了买车梦。
7月2日,消费者闵先生在扬州金天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汽车公司)看中了一辆别克.英朗轿车,标价116900元。经商谈,双方最终确定成交价为81900元,闵先生当场向金天汽车公司支付定金10000元。在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双方约定“贷款5万分三年偿还”,同时金天汽车公司还提出,因给予的是优惠价,须同意附加条款的内容方可享受优惠,其中:1、买方自费在我司办理第一年车险;2、买方自费2600元办理车贷;3、买方自费600元办理上牌业务,此车须在宝应地区上牌,自费2880元办理养车套餐;4、自费3600元办理导航、前档膜、行车记录仪。闵先生以为,这是金天汽车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便利服务,便欣然应允,对于金天汽车公司在销售合同中附加内容添加的相关条款并未提出异议。
可事后,在办理车贷过程中,按约定的“贷款5万分三年偿还”方式却办不下来,加上银行方要求闵先生找第三方担保也不顺利,于是闵先生便打消了买车的念头。遂要求金天汽车公司终止销售合同、返还定金,却遭到拒绝。双方在交涉过程中,该公司相关人员态度十分强硬,拒绝与闵先生协商解决。7月17日,闵先生投诉至宝应县消协,要求金天汽车公司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定金。
接诉后,宝应消协随即展开了调查走访。经调查,投诉情况属实。闵先生认为,“附加内容”实为霸王条款,既侵犯了他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所搭售的导航连品牌也没有,属于销售“三无”产品,应当叫停。
为此,宝应消协联系了金天汽车公司负责人,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约谈。
经约谈,金天汽车公司认识到错误,当场向消费者闵飞致歉,并愿意和闵先生重新协商销售合同。闵先生表示,仍在该公司购车,对于代办“车贷、上牌、车辆保险”等自费部分也不持异议,其他部分希望减免。最终,双方各自让步,于当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1、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原销售合同,变更条款“贷款5万分三年偿还”为“贷款4万分二年偿还”;2、自费2880元办理养车套餐改为“自费2000元”(内含1800元油漆券);3、取消条款“自费3600元办理导航、前档膜、行车记录仪”,另免费赠送车辆前挡膜。
消费警示:签约购车需谨慎
针对类似上述投诉问题,宝应消协提醒消费者购车时要注意:1、货比三家,购车不必到4S店。新规实施后,销售汽车不再以获得品牌授权为前提,实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以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成为合法、合规的销售形式,购车应多去几家对比车辆价格、优惠等详细信息。2、当心陷阱,规范签订销售合同。一定要注意合同中的关键事项,仔细核对内容中注明的车型、颜色、出厂批次、交车时间、双方违约的处理等内容是否与自己所选的相符。如果是先交定金预购,除了约定何时交车外,还要约定违约责任。3、理性消费,不轻信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对各种费用都要一清二楚,尽量不以包牌价订车,以防在代购车、上保险、办牌照等环节中的“变脸”行为。包括赠品在内,一定要注意核对,避免被商家忽悠。 在需要预付购车时,应注意少付订金规避风险。4、多加了解,做好提车检查和核对。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5、正确维权,自觉抵制霸王条款和强制消费。如买车时被“游说”购买车内装饰、配件、保险等,很多就属于捆绑销售。一旦发现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应第一时间收集好手中保存的证据,向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此外,消协呼吁汽车经销商应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尤其是在二手车销售方面,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相关二手车销售管理办法,建议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尽量到规模大,声誉好的二手车经营企业(平台)购买。(宝萧 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