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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消法》工商局长访谈——访江苏省工商局局长王元慧
江苏消费网 (2014-06-12)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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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年2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署名文章《贯彻实施新〈消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要求准确把握新《消法》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请问江苏省工商机关如何理解和落实这一重要法律?

王元慧: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是事关全体消费者的大事,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工商机关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新《消法》进一步强化了工商机关的消费维权职责和监管执法手段,为工商机关推进职能转变、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记者:新《消法》出台以来,江苏重点采取了哪些贯彻落实的措施?

王元慧:围绕贯彻实施新《消法》,江苏省工商局主要从宣传领跑、培训奠基、责任推动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

一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全省工商系统以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各地通过提供广场咨询服务、开设专版专栏、组织在线访谈、开展市场执法检查、举行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新《消法》的社会知晓度,提高政府部门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让广大消费者了解新《消法》,学会运用《新消法》维权。江苏省工商局在《扬子晚报》开辟专栏,每月1次至2次刊发对12315投诉举报分析及消费警示的报道,并通过每月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合格及不合格经销企业的详细信息,使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为消费者提供不间断的消费教育。

二是加强对执法者和经营者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推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提高。江苏省各级工商机关及时对新《消法》的学习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1月,省工商局先后组织了由省局各直属局消保处(科)长、12315指挥中心主任的培训。全省各基层工商局组织辖区个体经营户尤其是大型销售单位等经销企业进行培训辅导,逐一讲解新《消法》的相关规定。

三是强化责任,加强12315投诉平台建设。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工商局决定把12315热线打造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金字招牌”,并将其列为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的重点工作。省工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擦亮12315“金字招牌”打造消费维权品牌的通知》。

记者: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环境特点,下一步贯彻落实新《消法》,江苏将突出哪些方面?

王元慧:下一步,江苏省工商局将在12315投诉平台建设、基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调解办案考核方面加大力度。

在12315投诉平台建设方面,着力实施维权窗口规范工程、维权工作提速工程、维权效能满意工程和维权品牌打造工程。在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推广使用12315远程维权系统,建立健全渠道畅通、流程规范、高效受理调处消费诉求工作机制,12315热线一次接通率和消费者满意率均达90%以上,有效投诉按时处结率100%。着力加强维权工作室品牌化建设,打造一支具有专业化水平的维权团队。大力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在健全基层消费维权体系方面,着力提升12315“五进”站点和消费者协会工作效能。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要求营业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等商品交易场所,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经营摊位在100个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AAA级以上景区,全面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

在加强调解办案考核方面,要求所有案件在规定的时限办结。各级工商机关要将投诉调解及案件查办与干部的成长进步及年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有效投诉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苏宫轩)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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