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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染发变伤发 启东消协用新消法助其获精神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14-05-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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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启东市消协使用新消法规定的“举证倒置”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染发导致身体受到伤害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包括“精神赔偿”在内的钱物27000元。

4月24日,爱美的陈女士来到启东市吕四港镇某美容美发店将原本红颜色的头发染成黄色,在染发过程中,陈女士觉得头皮很不适并出现头晕症状,马上要求停止染发,但此时头发已大把脱落。陈女士当时激动地讲遭到“毁容”了,提出要求美容美发店赔偿其精神损失。店方百般推脱。第二天,陈女士又出现晕厥和大小便失禁,医生初步诊断病症为颅内感染引起的轻微中毒性脑炎。

随后,陈女士投诉至启东市消协。接到投诉电话后,消协人员迅速进行调查并组织调解,向美容美发店负责人指出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消费者自接到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对此,店方表示无法举证,同意赔偿陈女士的治疗等相关费用,但对陈女士提出的三十万精神赔偿不愿承担。后经消协人员多次调解,详细解释了新消法中精神赔偿的有关规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美容美发店一次性补偿陈女士包括精神赔偿、治疗等相关费用在内共21000元,并赠送该店面额6000元的美发卡,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启东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市面上的染发剂多为含苯的化学制品,部分人员使用可能出现皮肤过敏或其他副作用,在使用染发用品前,建议消费者要求商家先做局部皮肤和发质测试,如出现异常,可选择其他品牌产品重新试验,仍有过敏就应放弃染发。(陈艺丹)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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