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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环境

宿迁出台放心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评定标准
江苏消费网 (2012-06-28)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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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普及科学消费常识、健康生活理念,发挥放心消费教育基地的典型引领作用,近期,江苏省宿迁工商局积极探索,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首个放心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评定标准。

    标准评定对象为发挥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功能的单位,包括宿迁全市各级创建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街道等。标准要求示范基地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专职消费指导师,配置容纳100人以上影视报告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教育活动公开、协调联络和目标考核制度,通过消费报告、演示、体验等科学性、趣味性形式,形成特色教育主题。示范基地同时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全年集中教育活动不少于10次,受众不少于1000人。(刘明 王楠 )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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