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不少新人在酒店预订婚宴时,常常会请婚庆公司助阵,给婚礼增添喜庆热闹气氛。最近,有市民向靖江市消协咨询,婚庆公司进酒店要交“进场费”,算不算霸王条款?
事情缘起一件婚庆公司引起的投诉。最近,一名姓朱的女士向靖江工商部门反映,消费者在靖江市一家大酒店交了5000元婚宴订金,当时酒店没有事先告知,如果请酒店专门的婚庆公司就不要交场地费,如果请其他婚庆公司要交2000元场地费。婚宴结束后,酒店要收这笔钱。朱女士认为这是酒店的霸王条款,请求调解处理。
靖江市消费者协会城南分会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朱女士是婚庆公司的人员,该公司受主家邀请主持婚礼,但公司未与大酒店签订协议。工作人员向婚庆公司解释:因为婚庆公司与酒店此前没有约定,这家婚庆公司等于是租用酒店的场地从事经营活动,婚庆公司理应承担“场地费”。
记者也采访了靖江市多家酒店,发现大多数酒店对婚庆公司进场都要收取800至2000元不等的“进场费”。酒店方解释,收“进场费”是为了补偿电费、酒店设备损耗等。为此,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婚庆公司在为客人举办婚庆前,就要与酒店方签订协议,对婚庆公司布置场地等情况作出约定。消费者如果自请婚庆公司,酒店方可适当收取一定费用,但要提前告知消费者有关情况,以免日后产生纠纷。(钱爱军 陈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