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限购令”的实施,一线城市房地产销售量日益下滑,作为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的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由于不受“限购令”的调控,房地产市场销售却日趋火爆,房价节节攀升,各大房产公司的广告也占据了媒体最显著的位置。房地产销售广告的设计大都美轮美奂,夺人眼球,但伴随而生的不规范现象也越来越多。今年,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规范广告行业秩序,溧水县工商局针对全县房地产广告市场展开了专项检查,共监测相关房地产广告50条(次),发现涉嫌违规的广告2条(次),均及时进行了处理。
广告内容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净化”房地产市场广告宣传,县工商部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发现目前全县房地产广告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包括不规范用语:一些房地产广告把汉语词汇的博大精深运用得淋漓尽致,出现诸如“最佳商业中心”、“绝版黄金地段”、“第一核心”、“领跑全城”等用语,有的广告则宣称项目是“全城最低价”等;有的广告内容含有封建迷信色彩:出现了诸如“风水宝地”、“龙脉之地”等含有风水、占卜内容的用语;在广告中宣传尚未建成的设施:部分房地产广告宣称“XX小学相邻”、“紧靠商业步行街”、“XX超市入驻”、“XX公园相邻”等,但实际上其宣称的设施尚未建设或是正处于规划中;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一些房产商铺广告出现“增值空间不可估量”、“投资升值潜力无限”、“稳赚不赔”、“十年回报率100%”等宣传投资升值的用语;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和环境进行宣传:某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周边公共设施项目形象或者周边其他设施形象,信手拈来皆为我用,易使购房人误认为这是该楼盘的配套项目;表明项目位置使用时间表示:某些房地产广告语中出现了“距XX中心10分钟车程”、“距离XX学校5分钟路程”等字样等。
工商执法“规范”房地产广告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因此,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违规广告,执法人员提醒广告发布者,在进行房地产宣传时,要严格遵守相关广告法规,广告中不得出现“最佳”、“最高级”或相似的绝对化用语;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或者升值的承诺;广告中表述项目位置,应以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对于不存在、不确定或尚在规划中的项目,在广告宣传中要谨慎使用,不得随意宣传。消费者在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房产广告时,可以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周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