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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新购CK手表出现磨伤 亭湖消协调解商家退货
江苏消费网 (2011-11-07)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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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杨女士到盐城市亭湖区消协投诉称,8月26日,以刷卡方式从某国际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只K0J23102型号的CK手表,价格为2250元;因其在使用中发现表面出现损伤和磨损,二次持表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均遭拒绝,110出警并移交至消协调解处理。

    在调解过程中,购物中心认为手表在交付时,已经消费者验货并无任何损伤和磨损,后出现表面损伤和磨损系使用者人为造成的,理应责任自负;如需更换表面,消费者应付费300元;考虑到购买时间不长且购买者系孕妇特殊情况,从照顾的角度,可以减免修理费用。消费者杨女士认为自己购表仅9天,而实际使用才3天,且在使用过程中并无不当之处,更没有摔、撞、碰等人为过错,出现表面损伤和磨损完全是其质量问题,购物中心应该按照承诺无条件退货。双方据此各不相让,始终不能达成一致。

    消协工作人员通过对照随表附配的《CK手表使用建议书》查验实物,认为根据国家“三包”相关规定,钟表的三包期为一年,但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不在三包范围之列;争议手表表面玻璃三处损伤中有两处为破损,明显系外力造成的,属使用不当;故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理由不足。同时,购物中心在随表附配的《CK手表使用建议书》中明确标注:蓝宝石玻璃,钨钛合金和高科技陶瓷均为不易磨损的材料,却不能承受强力撞击或挤压;但争议手表表面第三处损伤属磨损,而非撞击或挤压造成,虽然购物中心强调该表不是蓝宝石玻璃,其随表附配的《CK手表使用建议书》是CK各类手表所通用的,但《CK手表使用建议书》中并未列举其他质地的玻璃,易使人误认为该表表面就为蓝宝石玻璃,故存有误导之嫌。

    9月7日,在消协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购物中心同意全额退货,但因是刷卡付费方式,应刷卡退款;在消费者杨女士同意支付手续费22.5元的前提下,购物中心实退现金2227.5元。(王张勇 张娴洁)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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