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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买宠物也要注意签定协议 防止买到染病宠物
江苏消费网 (2011-09-26)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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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宠物热逐渐兴起,养只宠物给生活增添点乐趣,这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然而,消费纠纷也随之频频发生,南京市六合区12315指挥中心就接到几起此类投诉。 

    马小姐在六合区雄州街道某宠物店买了一条“金毛”犬,第三天夜里就发现狗呕吐了,第四天一早又发现狗拉肚子,于是马小姐赶忙把它抱到店家,店家告诉她,狗病了,六合没有宠物医院,你赶快送到专业宠物医院。经化验,医生告知,狗感染了细小病毒,这种病毒非常难治。没过几天,狗就死了。马小姐于是向六合12315反映了情况。

    “这条狗1500元,买时又配备给狗沐浴露、眼药水、狗窝,因为狗太小,又专门给它配备了,喝水的器皿等,一共2300元左右,”马小姐说,我很喜欢狗,原来以为大狗好养,哪知道,一样不好养。狗的病是有潜伏期的,刚买了五天,狗就死了,我认为店家卖的就是一条病狗。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马小姐无法提供证据,维权较困难。

    针对类似纠纷,六合区12315提示消费者购买宠物狗,一是要到正规的有资质的和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去买狗。二是要与对方签定公平合理的协议,另外在买狗的时候一定要和卖家说好,在一个月内如果狗出现问题,是可以换的。狗的很多病毒潜伏期很长,最好在买狗当天或第二天,马上到动物医院做一个全身的检查。有些狗在销售时其实已感染了传染病,店家为了顺利销售,往往给小狗注射兴奋剂或血清,使小狗看上去活蹦乱跳。三是消费时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检疫证明等证件,消费后应该及时索要相关的发票、病历等消费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爱珍)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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