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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宝应消费体察:餐饮企业有6种不规范经营现象
江苏消费网 (2011-08-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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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宝应县消费者协会公布了组织开展餐饮业消费体察活动的结果,餐饮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

  针对涉及餐饮业服务质量投诉频繁发生的情况,6月27日至7月8日,宝应县消协邀请市民观察团、人大、政协、消费维权志愿者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等22名代表,组成消费体察队伍,走进10多家餐饮店,对其日常经营活动特别是节假日的促销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餐饮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6个方面:

  ——见客下菜单。不少餐饮企业的大厅和包间菜品相同,但是菜价有差别,加上一些营业员因人打折,致使消费者落入价格圈套。

  ——菜肴分量不足。对于按斤两计算的鱼或海鲜,一些经营者使用调包、不用台秤、短斤少两等手段欺诈消费者。

  ——自制食品未标生产日期。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让市民满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凉菜没有进行遮盖,直接暴露在空气中进行销售。一些自制食品没有标示出具体生产日期。

  ——服务质量满意度不高。体察团走访发现,消费者对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满意度不高,行业潜规则仍然存在,如:商家收取1元消毒餐具费较为普遍。

  ——不规范促销现象较普遍。部分餐饮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使用模糊字眼对食疗功能进行夸大宣传;在节假日或开业纪念日,经营者促销宣传中的一些文字、图片不醒目、不明确,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部分餐饮企业拒开发票。体察期间,有消费者向体察团反映,他在一家酒店吃晚餐,结账时,服务员称“发票刚刚用完”。消费者表示,他来这家酒店消费多次了,几乎每次要求开发票都遇到这类情况,直至其一再坚持,服务员与收银台沟通后,才提供了足额发票。

  根据消费体察团的体察结果,宝应县消协认为,政府职能部门今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堵住餐饮业利用潜规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漏洞。二是餐饮企业或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规范,形成制度,予以公示或承诺。三是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宣传,要理智消费,服务比三家,避免落入消费陷阱;接受服务后一定要索要合法有效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工商机关反映,或者向消协投诉。

  据悉,宝应县消协今后将组织各分会对全县所有餐饮企业开展消费体察,倡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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