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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提建议 发警示 宿迁叫停“加价卖车”行为
江苏消费网 (2011-06-24)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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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或者变相加价售车涉嫌不正当竞争、偷税漏税、收受商业贿赂、侵害消费者财产权、违反价格法等五大问题,可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5月24日,江苏省宿迁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沈茂生将一份《关于停止加价售车行为的建议书》递到市区某汽车4S店负责人手上。至此,由宿迁工商局、宿迁市消协等联合开展的“加价卖车”叫停行动全面展开。

    “加5000元就能尽快提到车,否则就得再等3个月。”“加价提车还不给开收据,多出的钱连‘白条’都不打!”“提车的时候,居然要收8千元的导航费用……”近期,宿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购车被加价的投诉。调查显示,一些经销商利用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故意制造供不应求假象,推行“饥饿营销”,借机炒作、引发关注以增加汽车销量。经销商除在厂家指导价外,要求再付一笔3000-30000元不等“提车费”,或强迫消费者高价购买汽车装潢、搭售保险、加装GPS导航系统以及倒车雷达等等。

    “加价款是急于提车的消费者额外支付的一笔‘加急补偿费’,导致正常排队的人等待时间延长,提车时间推迟,使用权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宿迁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经销商强迫消费者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汽车或者搭售保险等做法,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由于卖车加价行为涉及产业链条长、政府监管部门多,从建立汽车市场信用自律体系的角度出发,宿迁工商局、宿迁市消协在深入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就汽车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规范价格行为进行一一列举,并对应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分别提出警示,下发指导性建议书。

    截至目前,该市工商部门与消协组织已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发布各类警示信息40余条、发放《建议书》35份。当前,正探索建立自律与指导、曝光与查处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以切实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刘明 陈晨)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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