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入院治疗,没想到植入体内的钢板却出现了断裂。经过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消协的调解,最终医院方面决定免除二次手术的费用,并赔偿患者6万元。
2010年1月中旬,家住连云区的徐先生不慎将右大腿骨摔断,于同日入住该区一家医院治疗。事隔3天,医院为徐先生进行了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术。手术后,徐先生因右腿红肿胀痛于当年5月26日再次入院,检查发现其术后右腿固定钢板断裂,右腿骨下段骨折术后再发生骨折。2010年5月29日,医院为他进行了第二次固定术。
今年3月,徐先生来到连云区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医院支付因钢板断裂造成二次手术的相关费用,并进行赔偿。连云区消费者协会接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除了投诉人提供的钢板断裂实物和照片为证,这家医院的出院记录也可以作为辅证。经过调解,这家医院同意承担因钢板断裂给患者造成二次手术的赔偿责任,并一次交付患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伙食费、车贴费等赔偿金共计6万元。至此,一起长达一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得以解决。(杨海强 张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