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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房屋倒塌财险理赔遭拒 宝应消协调解获赔9千
江苏消费网 (2011-04-28)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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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9月一场暴风雨,使江苏省宝应县的水稻大面积倒伏减产,该县山阳镇顺河村陈庄组贫困户陈某的房屋也在这场暴风雨中倒塌。然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却令陈某更加痛心,为了能拿到房产保险赔偿款,他耗时近3个月,奔走于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之间无果。无奈之下,陈万乔将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委托宝应县消协进行庭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中国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公司赔付陈某房产损失9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投诉——出险后无人问津

    9月8日凌晨,“轰”的一声巨响,将陈某从睡梦中惊醒。陈某发现自家的东边的一间房屋在风雨中倒塌了。“我当时睡在西房,如果睡在东房,上面的砖瓦掉下来,后果不堪设想。”陈某向宝应县消协讲述时仍是心有余悸。

    房屋倒塌后,陈某想到了自己10多年前参加房产保险的那份保单。因为这笔保费是村干部代收的,他首先找到了村里。村里人说,当时的保费由村里集中上交给山阳镇农经站了。他又找到了山阳镇农经站,农经站让他到县里找财保宝应支公司报损。接着,他又带着保单来到财保宝应支公司。该公司接待他的一位女同志看了保单说,这张单子上的章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应县支公司”,叫他到别处找找。陈某又拿着单子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分公司咨询。该公司的人告诉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应县支公司”和“中国人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公司”实际上是一家子。陈某又返回财保宝应支公司,但该公司拒绝受理。

    宝应县消协接诉后,与山阳镇农经站盛主任取得了联系。盛主任说,“中国人民保险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公司”的前身就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公司”。据此,宝应消协与财保宝应支公司办公室卢主任取得联系,其当即对山阳镇农经站的上述说法表示认同,并表示愿意受理此案。

索赔——一波三折惹争议

    财保宝应支公司接到陈某报案后,派员到陈某家现场察看后,提出赔偿金额为4000元,后来又提出赔偿5800元。陈某认为自己的财产损失远远超出这个数目。陈某向消协提供的一份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应支公司山阳保险服务所出具”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单》显示:陈某投保日期为1994年8月29日。保险单上注明:“自有房屋保险金额8000元”、“室内装修、设备、服装、床上用品、家俱、家庭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保险金额2000元”。陈某说,我的实际损失肯定不止10000元,但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理赔,至少赔偿10000元。

    为弄清陈某的实际损失,宝应县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当时负责收取陈某财产保险保险费的原山阳镇顺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万圣在接受调查时说,向农户推销《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当时也是我们的日常工作之一,是镇里面分配下来的死任务,要求干部先投保、共产党员带头投保,每一个农户必须参加投保,每户所交保费的标准也是统一的,每户130元,从每年的农户上交款里代收,实在不愿保的农户,可以免交保费的一半,至少要交65元,但不参加投保绝对不行。经现场察看和走访当地群众,陈某所反映的房屋受损情况属实。

    11月23日,宝应县消协依据有关规定,书面通知财保宝应支公司与陈某共同参加调解。该公司理赔部周经理称,因山阳镇农经服务站保险所未将农户的保险费交给人民保险公司宝应支公司,因此,财保宝应支公司不能承担陈某的房产赔偿责任。周经理表示,如果单纯是陈某1户的话,财保宝应支公司是可以赔付的。关键是山阳镇有几千户投保了,我们没拿到这笔钱(保险费),我们不能开这个头。不用说理赔了,就是想投保户“还本”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消协维权深得民心

    宝应消协调查后认为,陈某所持保单盖有保险公司印章,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单上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经宝应消协多次调解,上述当事人于12月8日上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当场赔付陈某房产损失9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至此,一起长达3个月之久的保险合同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2月15日上午,室外寒风凛冽,而宝应县消协办公室内却笑语不断,春意融融。该县山阳镇顺河村村民陈某等敲锣打鼓,向县消协赠送了一面锦旗,表示谢意。 (赵银忠 纪云芳)

消费者给宝应消协送锦旗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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