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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盐城市亭湖区消协成功调解酒瓶破裂纠纷案
江苏消费网 (2011-04-11)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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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消费网讯 日前,消费者薛某提着两瓶白酒到盐城市亭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在经销商吴某处购得白酒二十箱用于儿子的婚宴,当晚饮用时,发现部分酒瓶瓶身有裂纹,一开启即破裂,计有17瓶,造成损失1800多元,同时还影响了婚宴的喜庆气氛。由于双方对破裂酒瓶的数量存在分歧,未能达成和解,消费者也找过批发商及厂方多次,但一直未有结果。

    亭湖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随即进行了调查,消费者曾向经营部反映过情况,经营部会同厂方营销人员一起到消费者家中了解,由于消费者薛某有婚宴当晚酒瓶破裂不吉利风俗习惯的顾虑,担心家人责怪,在酒宴当晚就将部分破裂的酒瓶投入河中,导致无法收集全部破损酒瓶,经营部及厂方人员因其无法提供破裂酒瓶证据,答复只能赔其提供的现有两瓶。

    消协工作人员在事件经过调查清楚的情况下,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邀请经营部负责人及厂方代表进行了约谈,坚持消费争议和解为先,应该自觉履行消费维权共同责任,强化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和解。最终厂方同意赔偿消费者同品牌、同品质白酒一箱(6瓶),消费者未有异议。

    据亭湖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尤健将介绍,处理此起消费投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应当提供全部破裂酒瓶方可主张其权利,因其丢失破裂酒瓶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厂商的以一赔一的方案本来无可厚非,但其未能积极的处理此事,导致此事拖延了一年多也应作出赔偿。在责任无法具体理清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诉争议具体情况,运用和解机制,一是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消费投诉事后救济方式,将事后救济向事前宣传引导、事中强化监督转变,使事前、事中、事后消费维权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二是及时向商家反馈消费投诉信息,听取商家意见,议定整改措施,强化企业自律;三是加强沟通,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纠纷,制止和杜绝消费矛盾激化,促进调解和谐。(王张勇 顾彦山 张娴洁)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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