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灌云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前不久,茆女士在自家盖房过程中,从一家水泥销售商处购买了170包水泥用于砌砖墙,一个月后又购买了140包用于一楼顶板全预制,购买时只交付了部分货款,约定房屋盖好后将剩余款交齐。施工过程中,茆女士发现水泥凝固力不强,用铁钉可以抠出墙砖中的水泥块,用脚踏磨一楼顶板水泥很容易粉碎。茆女士赶紧找到了销售商,要求给予赔偿。但销售商认为当事人提的3万元赔偿数额过大,不同意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茆女士向县消协投诉。
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双方当事人带着水泥块送质监所检测,但该批水泥已经全部用完,质检人员解释说无法检测。虽然双方赔偿额度相差悬殊,但水泥硬度不够、影响工程质量是事实。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水泥销售商最终愿意不再向茆女士索要剩余水泥款4900元,以作为赔偿,茆女士对这个结果无异议。(孙旭 王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