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灌云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食品消费纠纷,经调解,超市最终给予了“退一赔十”,并补偿时女士身体检查费用200元。
不久前,时女士在县城一超市以每袋9元的价格购买了2袋烤鱼片,回家后食用时才发现,鱼片表面已经发生霉变。时女士带着这两袋鱼片找到了该超市,以所购的烤鱼片霉变为由,要求超市给予“一赔十”,并赔偿身体检查费用400元。然而超市方表示仅同意退货,拒绝赔偿身体检查费用。协商无果,时女士找到了灌云县消协寻求帮助。
消协工作人员现场看到,时女士购买的烤鱼片已长了短短的“绿毛”,并有异味,确属霉变。对于这个情况,超市方解释为储存不当造成的。消协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超市方应对销售霉变食品负有责任,应当赔偿消费者检查身体费用,并对已霉变食品全部予以下柜。在消协的指导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超市赔偿了时女士180元,并补偿时女士身体检查费用200元。(孙旭 王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