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醒:速递贵重物品当慎重
(本网讯)最近,江苏省宝应县消费者协会先后接到两起有关对速递服务企业的投诉:一起是赠送朋友的字画在速递途中受潮,另一起是馈赠亲友的四箱螃蟹在投递中没了踪影。当消费者向速递企业索赔时均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宝应市民陈先生爱好书法、绘画,远在长春的朋友向他讨要几幅字画,他欣然应允。9月上旬,他通过宝应的一家快递公司将自己的字画作品寄给远方的朋友。然而寄出3天后,陈先生接到了快递公司消息,称其所发出的字画在投递途中受潮。陈先生要求快递公司将所寄的字画退回。当其发现退回的字画因受潮损坏要求赔偿时,速递公司最终只赔偿其200元。
无独有偶。9月20日,宝应张先生以每斤60元的价格,购买了40 斤“宝应湖大闸蟹”,分装成4个箱子,通过另1家快递公司同时寄往上海的4位亲戚,好让他们在中秋节期间尝个鲜。3天后,上海的1位亲戚称收到了螃蟹,但全是死蟹,根本不能食用。另3位亲戚则称根本没收到螃蟹。张先生向速递公司索赔2400元,遭到拒绝后,向宝应消协投诉。在消协调查调解过程中,速递公司称张先生投诉螃蟹在投递过程中死亡丢失的情况属实,但公司只能赔偿其速递费用3倍135元。理由是,发出的4箱螃蟹,已经签收1箱,不在赔偿之列。另3箱丢失的螃蟹因张先生在交付速递时没有保价,只能按照有关规定,按速递资费的3倍赔偿。对此,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当事人不欢而散。
近期,类似上述有关快递业务的投诉日渐增多,其中因货物遗失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一些消费者反映,现在很多小型的民营快递公司在送到货后都不让收货人验货,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快递公司就让收货人直接与供应商或寄件人联系,而快递公司则不承担责任。
业内人士介绍,现在市场上快递公司很多,运营秩序混乱。一些小型公司为压缩成本,市内运输甚至只能配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这容易导致物品丢失。由于缺乏规范的流程管理,邮包在哪个环节丢失的都难以查到。而且大部分小型快递公司一般都不设保费,一旦丢失索赔很难成功。
为此,宝应消协提醒,网购交易中供应商应为递送物品保价,而收货人也应当及时对货物进行检验,一旦发现问题应当拒收,退回给供应商或寄件人来追究快递公司的责任。消费者还应特别注意,委托快递时应该在托运单上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和价值等内容,并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和快递公司都无法举证。此外,收货时消费者应当先验货再签字,因为收货人一旦签字即表示对货物没有异议,一些快递公司就会借此推脱责任。 (赵银忠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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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