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江苏省宝应消协成功调处了一起手机话费充值纠纷,为消费者挽回100元损失。
无名号码引纠纷
“嘟!嘟!嘟……”9月6日下午6时,宝应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骤然响起。值班人员刚拿起话筒,电话另一头传来了一位高姓男子情绪异常激愤且略带嘶哑的声音:“是消协吗?我要投诉。太不像话了,我女儿明明交了100元给她,她将话费充到了别人的卡号上,还不认错……”
按照投诉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宝应移动客服人员一同前往事发地共同调查处理。
在花园路的一家手机充值网点,这里有数十人围观,双方当事人仍在激烈地争论着。一个说:“明明是你听错了,才将话费充到别人的手机上,请你将100元话费全部退给我,少一分也不行!”另一位则说:“怎么可能呢,一定是你家女儿报错了,才有这样的结果,再说,有票据为证,这100元的确打到手机卡上了,我又不是故意的啊!”
据了解,高先生的女儿今年考上苏南一家学院,手机卡是学校统一为入学新生办的移动卡,只有卡号,没有姓名,卡的尾号是“557”。为方便女儿入学时与校方及时联系,他让女儿提前到宝应移动手机充值网点预充了100元话费。而手机充值网点的店主张先生提供的话费充值收据上手机尾号则显示“257”。一字之差,高同学为别人交了话费。与店主协商不成便通知父母等人到这家手机充值代理点论理。经宝应移动客服人员华女士向扬州移动公司查询,上述两个号码的归属地均为“苏州”。
举证不能应担责
按照常理,手机充值时,消费者先说出“手机卡号+姓名”,经营者只要输入正确的卡号,电脑上就会自动显示与卡号相应的“姓名”来,然后由用户进行确认,一般情况下不会出错。上述两个号码只相差一位数字,到底是消费者报错了,还是经营者听错了,成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也是调处本起纠纷的难点。据了解,由于双方当事人相持不下,还惊动了当地的公安110,未能协调。
消协调查人员经现场调查后获悉,经营者充值时,在输入卡号前未让消费者事先填写卡号,输入卡号后也未打印详单让消费者审核,进行签字确认。依据《江苏省实施〈消法〉办法》有关规定,商品或服务质量无法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当证明自己无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经消协调解,9月7日上午,宝应移动客服部华女士向消费者承诺,由扬州和苏州两地移动公司的账务中心协调,将误充的100元话费重新划到高同学的手机卡号上。(赵银忠 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