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江都市仙女镇正谊村村民花先生向江都消协基层分会投诉,称自己在今年8月初花费120元在该镇某鞋业经营部购买的“梦特娇”皮鞋是冒牌产品,要求退货并要求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经消协分会调查了解发现,该皮鞋系外省某市梦特娇鞋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注册商标(图形商标)与真正的梦特娇商标有相似之处,但与梦特娇品牌无任何关系。花先生说他在购买过程中询问该皮鞋是什么牌子时,该经营部营业员回答是梦特娇,他是认准“梦特娇”这个品牌且皮鞋价格便宜才购买的。而店主辩称:当时所说的“梦特娇”指的是该皮鞋的生产厂家。由于消费者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等书面证据且无目击证人证明,因此,无证据证明该经营部经营行为的违法性。经调解,经营部对该皮鞋作了退货处理。
据消协分会负责人介绍,目前江都鞋服市场上,有极少数经营者,购进上述性质的鞋类、服装等商品加价对外销售,更有极个别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故意将商品的生产厂家名称中的字号(如梦特娇)说成是商品品牌(如梦特娇商标)忽悠消费者,以达到违法销售的目的。又由于通常是通过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等因素,致使违法证据难以收集与固定,较易逃脱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此,江都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名牌商品时,应擦亮眼睛,对这种“傍名牌”行为保持高度敬惕。购买前,要加强对该名牌商品品牌的了解,选购时要充分行使好消费者的知情权,除关注商品款式、质量、价格外,还要认真仔细地辨认注册商标(特别是图形商标),必要时,可以向商家索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商品商标注册证等资料。同时,要注重索取和保存相关书面证据,如购货发票等,并可要求商家在发票等购货凭证上注明商品品牌,为可能发生的被侵权事实收集保管好第一手证据。(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