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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如皋消协消费纠纷调解与“大调解”对接
江苏消费网 (2010-08-25)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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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在全国属创新之举。南通如皋市消费者协会将消费纠纷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对接,来促进消费纠纷调解,取得了良好成效。7月中旬,本网记者随江苏省消协一同参加了在如皋召开的现场汇报会。

    据了解,如皋是个145万人口的大型县级市。近年来,消协针对基层特别是农村消费维权网络采取聘用模式的村(居)消费维权联络员管理体制不顺、维权力量不强的问题,将注意力集中到近年来在江苏省迅速崛起的“社会大调解”的接轨上。

    如皋市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成功运行7年以来,已形成了由党政主导、在基层全面落实了机构、场所、设施、人员、网络、经费和考核的“社会大调解”规范运行体系,构建了一个横向到边,有相关各职能部门参与;纵向深入到底,直接深入到最基层村(居)的网络体系,“社会大调解”机制在化解纠纷、破解难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发挥了巨大功效。

    消费纠纷矛盾同属社会矛盾范畴、理应同样重视并有效处理,基于这样的认识,2009年5月,如皋市消协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市司法局、工商局联合向全市发出了《关于实施消费纠纷调解与大调解对接的通知》,通过机构整合、人员整合、职能整合、保障整合和考核整合五大对接动作,完成了对消费纠纷调解融入“社会大调解”的全面整合工作,建立了“消调对接”新型消费维权机制。

    记者在如皋市消协了解到,“消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为彻底解决长期困扰基层消费维权的难点问题找到了破解之道,目前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整合资源。从市级机构到各镇(区)、村(居)领导,普遍更加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加强了领导,形成了融合消费纠纷调解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无论是组织领导资源还是调解人力资源,都得到了空前增长,仅调解员的人数就增长了二倍多。

    二是提升效率。由于调解力量的增强,调解效率大为提高。同时消费者在村(居)家门口就可以消费投诉,也方便了消费纠纷的及时调解,减少了直接向县、市消协投诉的频次,方便了维权。

    三是提高水平。在大调解体系下,达到了在综合调解力量充分发挥的基础上融合专业调解的技术要素,促进了消费纠纷调解水平的全面提升,提高了消费纠纷的调解质量。

    四是放大效应。“消调对接”机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后,广大群众拍手称快,认为这是政府重视消费维权工作,体现了执政为民理念,同时也产生了政府各部门联动维权的社会影响。

   如皋消协“消调对接”的举措,积极探索了一条消费维权社会化的新途径、新模式,受到省、市消协的高度关注,今年3月,南通消协全面推广实施了这一做法。7月上旬,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在如皋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消调对接”机制取得的成效。(完定然)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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