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放心消费 » 信用建设 >> 正文

信用建设

丹阳工商在全市首次立案查处“霸王条款”
江苏消费网 (2010-08-09) 来源:镇江日报
阅读:
 近日,丹阳工商部门依据省政府新出台的《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在镇江市范围内首次立案查处“霸王条款”,当事人被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5月11日,丹阳工商部门在对丹阳某超市内的手机店进行合同检查时,发现手机店存在销售手机时,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购买相应“礼包”的违法搭售现象。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款的规定,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丹阳工商部门当即责令其限期进行改正。

  当整改期限到期,丹阳工商局进行复查时,发现手机店仍未改正。依据《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丹阳工商部门对手机店进行了处罚。

编辑:完定然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