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仪征市民周先生见某电视台播出的“好视力”眼镜让青少年摆脱近视困扰效果显著的广告,于是,来到市区工农路上的某眼镜店,花费1599元为正读中学且双眼近视的女儿购买了一副该品牌的眼镜。
近日,周先生看到某电视台播出的节目称,该品牌眼镜并不具备矫正视力功能,且价格较贵,成本低廉,存在依靠品牌赚取暴利的嫌疑,当时一家人都认真收看了这档节目,顿时产生被广告“忽悠”的感觉,心情极不平静。次日,周先生便带着眼镜找到经销商理论。
商店负责人称自己也看到了这档节目,对于眼镜的各项功能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至于定价高是供货商的指导价,自己无能为力,交涉无果,周先生找消协请求援助。
仪征消协真州分会的工作人员也看了电视台的这期节目内容,于是陪同消费者来到该店,以电视台的播出节目内容为依据,指出该款眼镜存在“夸大功效、涉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经消协调解,经销商与消费者签订协议,经销商退给消费者800元。(仪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