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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电话号码注销后应及时取消代扣费服务
江苏消费网 (2009-04-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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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句容市消协成功调解一起投诉,同时提醒消费者——

电话号码注销后应及时取消代扣费服务

    本报南京讯(许后鹏 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句容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用户变更引发的代扣电话费纠纷,最终消费者孙先生满意地拿到了错扣的代扣款。句容市消协提醒消费者,电话号码注销应及时取消代扣费委托服务。

    2008年9月,孙先生的妻子在银行取款时发现,2008年7月、8月的工资卡被扣电话费共426元,但是在他们的印象里,未曾拖欠过电话费。经了解得知,所扣电话费来自他们几年前住在句东农场时所用的电话号码,当时农场为了方便干部职工,统一委托银行代扣电话费。但这个电话号码在他们2006年搬迁新居时,已经申请注销了。

    原来,孙先生在搬迁新居销号后,电信公司未及时将此信息通知给银行,因此银行委托代扣服务仍未被取消。后来,在规定的时间内电信公司又将此电话号码转放给彭某使用,彭某在2008年7月、8两个月未缴纳电话费,于是银行根据欠费提示未核对用户姓名,从孙先生的工资卡上扣除了彭某所欠的电话费用。

    被扣话费的原因找到了,孙先生以为不久便能将钱追回来。他去了银行,不料银行说是电信公司的责任,扣话费是根据网络提示来扣的,钱应该由电信公司退;去了电信公司,电信公司说是银行的责任,扣钱时未核对人名是工作失误,应该由银行退钱。就这样,双方互相推诿,孙先生在电信公司和银行之间奔波了三四个月,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孙先生只好向句容市消协投诉。

    句容市消协在调查后认为,用户委托银行代扣费服务未取消是事实,银行扣款时未核对用户姓名是工作失误,应该担责。电信公司未将有关销号信息及时告知银行,也应当担责。银行所扣款项已按时结算给了电信公司,这笔钱最终应该由电信公司退还。为此,句容市消协将三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进行现场协调。最后,在消协的努力下,电信公司同意退款,孙先生终于拿到了该笔钱。

    为此,句容市消协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委托银行代扣费服务已经被广泛运用到水、电、通讯等多种行业,遇到客户情况出现变动时,一定要及时到相关单位办理取消委托服务手续,否则容易造成消费纠纷。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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