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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啤酒瓶爆炸伤人 商家先行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08-11-24)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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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啤酒瓶发生爆炸,导致江苏省灌云县消费者陈某三个手指受伤,花去医疗费3000元。11月6日,在灌云县消费者协会板浦分会的调解下,陈某顺利拿到了销售商的先行赔偿款。

    投诉:11月2日上午,陈某从个体户孙某杂货门市部花20元购买一箱某品牌啤酒,回家后开箱准备拿酒时,啤酒瓶却突然发生爆炸,致使陈某右手三个手指严重破裂,经医院诊治共花去医疗费近3000元。陈某妻子找到经销商,要求其承担治疗费用。经销商声称,啤酒是由厂家生产的与其无关,拒绝承担医疗费,陈某妻随后向灌云县消协板浦分会进行投诉。

    结果:接到投诉后,分会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确认啤酒瓶质量不合格所引起该事故。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最终经销商同意先行赔付受害者医疗费1000元,剩余部分待和生产厂家联系来人后再作后续赔偿。消费者陈某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孙旭)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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