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犍为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食用鲜牛奶变味的消费纠纷。
今年七月九日下午,家住犍为县清溪镇的张女士在犍为县城某超市购买了七袋袋装鲜牛奶,价值7.60元。在次日早餐食用时,发现口感变质变味,因已食用了几口,当即食用的两个人中其中一人发生了呕吐,另一人拉肚腹泻,连忙到就近诊所治疗,情况稍好转后,消费者连忙到该超市,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但该超市答复只能退货,另外补偿一件鲜牛奶。消费者对该超市的解决不服,一气之下将该超市投诉到县消委会。县消委会接诉后,立即调查了解,在查明事实后通知该超市和代理商到县消委会一同协商解决。最后,在消委会同志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由超市和代理商赔偿对消费者所造成的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120元并补偿消费者精神损失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