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尚商城 » 曝光台 >> 正文

曝光台

消费者曝京东购物条款出尔反尔 事后添加退货提示
江苏消费网 (2015-12-18) 来源:央视财经
阅读:

  

 

  广东顺德的冯先生打算在网上给妻子买一块手表,经过挑选,他在京东商城[微博]看中了一款卡西欧电子女表。

  冯先生 消费者:毕竟我在京东也是老客户,支持货到付款,如果不合适也可以退。

  很快,冯先生花七百多元购买的这款女表就到货了。从外观上看,这款卡西欧女表与京东商城描述的一模一样,不过,妻子试戴多次后,都感觉戴着不舒服。

  冯先生 消费者:老婆又试了,都觉得不合适,就让我退了,再换其他表。

  于是,冯先生向京东商城提出退货,但是在申请退货之后,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退货申请竟然被客服取消了!

  冯先生 消费者:感觉莫名其妙,提示我手表不支持退换货,我马上给京东打电话,他们客服也回我两次电话,说不能退,我说怎么不能退,毕竟网购有七天包退,淘宝都可以,京东为什么不可以?他说钟表类,他们是不支持的。

  冯先生了解到: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钟表类并不在不能“7日无理由退货”的四类产品之列,怎么就不能退了呢?

  他赶紧电话与京东商城客服进行了联系。

  (电话咨询)京东商城 客服人员:我了解您的问题了,冯先生,但是钟表商品无质量问题无法办理后续退换货服务的,可能需要您谅解,这边很抱歉,没有办法满足您的需求。

  京东商城解释说,手表类网购产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

  退货不成,那加钱换货是不是可以呢?

  冯先生:能不能加钱换另外一只手表呢?

  客服:很抱歉,没有办法的。

  冯先生 消费者:沟通过程中,我也跟他们说,我不要这款,你把钱退给我,我可以继续在你们京东消费买更好的手表,他们都不肯。

  

 

  为了这款手表,冯先生多次与京东商城进行了交涉。

  冯先生 消费者:因为那一款是京东自营商品,京东自己发货的。客服跟我解释说,就是京东买来商品,然后京东自己卖。但是我看到,有些商店进驻京东之后,有这个服务,是可以退的,只是京东不履行这个义务。

  让冯先生再次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与京东商城沟通之后不久,在他购买的那款卡西欧电子女表的页面上,突然新增了一句提示性的内容!

  

 

  冯先生 消费者:我在浏览中,竟然出现七天不可以退换货那个温馨提示,但是在我购买的时候是没有的,我想保留消费者的证据,也把整个页面做了截图,那时候完全没有显示不能七天退换货的。

  原来,在购买之前,冯先生就对这款女表的描述内容进行了截图,当时这款女表并没有说明不能7日无理由退换货,正是基于这样的保障,冯先生才放心购买了这款女表。

  然而,购买后京东商城却增加了“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提示,这不是在忽悠消费者吗?

  

 

  客服:购物车温馨提示,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您看到了吗?

  冯先生:我看到了,但是为什么我购买的时候没有这个说明呢?

  客服:购买的时候,这个商品一直都是有的,好吗?

  冯先生:不可能。

  客服:钟表类商品都有温馨提示。

  冯先生:我知道,我买的时候也做了一个截图,是没有的,你们后面才加上去的。

  客服:您的意思是以前做了截图是吗?

  冯先生:对啊,我之前做的截图是没有的,现在你们标上去才有。

  客服:是这样的,现在钟表类商品是不做退换货处理的,希望您谅解了。

  由于佩戴非常不合适,多次交涉也无法退换货,冯先生网购的这款卡西欧女只能闲置在家里。

  冯先生 消费者:我觉得京东应该履行《消法》义务,尊重消费者,尊重消法,接受我网上申请退款那个流程。

   权威法律专家案例点评:

  新《消法》25条规定,有四类商品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但一些商家要么不事先提示,要么随意扩大拒退范围,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困扰。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认为,本案例中,商家开始并没有告知“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既然没有告知,没有约定,那就走法定。消费者有知情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就违约了。

  著名消费维权律师邱宝昌认为:新《消法》25条规定,四类商品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除了这四种商品,商家也可以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的,事先和消费者有约定,经过消费者同意。本案例中,是不是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不是说你随便设定的,对你不利,你就认为不宜退货。

编辑:朱成林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