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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寄错地址 市民损失2万元谁负责?
江苏消费网 (2015-12-01)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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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武海林报道:“物流公司把快递单号贴错,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昨日,禅城陈女士投诉称,她通过安能物流往云皖两地寄货,由于双方快递单被物流公司贴反,导致自己蒙受了近2万元的损失。

  陈小姐是一家网店店主,主要经营化妆及生活用品,买家遍布全国各地,经常通过物流公司发货。11月20日,陈小姐通过安能物流石湾分部分别向云南经销商小陈和安徽经销商小朱发货,双方货品均为8箱,但货值不同,云南小陈的订单价值3万元,安徽小朱的价值1万元。

  谁料,安能物流工作人员在张贴打印快递单时,把双方的快递单贴反,导致小陈收到安徽的货物,而小朱反之。几天后,小陈打电话提出异议,称收到的货物与订单出入很大,价值不符。“我看到小陈提供的照片,确认是双方货物发错了,物流公司把快递单贴反了。”陈小姐说,“当时我送货到安能物流,在箱子上注明了姓名和省份,还准备了一份填好的快递单。”

  发现问题后,陈小姐首先联系了安徽的经销商小朱,希望她能够退回发错的货物,但对方迟迟未答应。小朱说,当时她没有亲自签收货物,如今这些货物已和其他货物混在一起,有的已邮寄给买家,无法核对货物内容,不可能赔付近2万元货款。

  无法追讨货物的陈小姐认为此事的始作俑者系安能物流,有责任为这次损失买单。对此,安能物流石湾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陈小姐物流是按最低保价费走的,按照丢件处理,只能赔付2000元。但从道义上可以多赔付5000元,共赔偿7000元。

  陈小姐并不认可安能物流的赔偿方案。“之前根本没有说过保价费的事,寄件时也没有写明,现在却告知我,这不算欺骗顾客吗?”陈小姐说,“物流公司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可是赔偿款还不到损失的一半。”

  律师说法

  追讨顺序应先买家后物流

  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维权律师团律师蔺存宝认为,由于陈小姐的货物没有丢失,只是发生了对调,她首先应该要求安徽经销商小朱赔付其两万元的货款,弥补损失。

  但由于此事件由物流公司贴错快递单导致,他们理应为此负责,协助店主一起追回货款。如果确认无法追回,物流公司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比例,则需要视双方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而定。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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