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
警惕旅游景点购物陷阱
■王树平 本报记者 黄 劼
广东省湛江市消委会近期接到多起有关在旅游景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旅游购物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旅游景点购物的消费陷阱防不胜防,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该市消委会于近日发出消费警示:警惕旅游景点购物的陷阱。
近年来广东省湛江市消委会及旅游质监部门受理的旅游消费投诉中,因在景点购物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增多,去年12月上旬,当地一名消费者参加湛江某旅行社的旅游团到云南旅游,在当地旅游购物商场以3000元价格购买了一对玉手镯,回到湛江后,该消费者将手镯送检测机构鉴定,这种玉手镯市面价格仅200多元。去年11月3日,当地一名消费者参加湛江某旅行社的旅游团到云南香格里拉旅游,在当地旅游购物点以4500元购买了50克冬虫草。当时,导游及售货员向消费者保证冬虫草是当地藏民从山上采集的,是真货。今年1月20日,该消费者将所购的冬虫草清洗准备煮汤食用时,发现虫草退色,有人工加工造假冬虫草嫌疑。
据介绍,近年来湛江消委会及旅游质监部门受理的旅游消费投诉中,购物消费纠纷占相当比例,反映了旅游景点购物商场普遍存在信用危机问题。造成投诉的原因主要是导游带游客到定点商场购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品或商品短斤缺两。景点商场采用以“老乡”关系打折或所谓驻店“专家”讲授货品知识的方式,帮助游客挑选鉴别货品,提供产品的保质书。消费者被骗购买的商品多是贵重的玉器、中药材、保健品等。旅游商场抓住游客多是一次性消费的消费心理,认为“原产地”价格低,“老乡”关系能打折,“专家”鉴别有保障等,即使日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路途遥远游客因怕麻烦经常自动放弃索赔。再有就是部分导游为了获取高额回扣,勾结不良商家诈骗游客。
鉴于湛江市旅游购物消费投诉同比呈上升趋势,旅游景点购物消费陷阱防不胜防,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2日,湛江市消委会发出2008年第1号消费警示:警惕旅游景点购物陷阱。要求旅游经营企业要严于自律,守法经营,要加强导游的职业道德教育,提供诚信服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警惕旅游景点购物消费中的种种陷阱,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在景点购物,以免上当受骗。如果确需在景点购物,应了解该店是否属合法经营,购物同时记得索要票证,为了便于日后投诉,应记住购物商场的名称、地点,旅行社导游姓名、电话。如果发现购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短斤少两,应及时向旅游监管部门或消委会举报投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景点购物点的巡查,为游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