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周治宏)东方电子25日发布公告,由于此前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案件的重大不确定性基本消除,“公司股票将于
公告同时表示,目前在上诉的6989人中,经青岛中院确认,被驳回的有66人,已经与他们签订《民事调解书》;同意此前公布的赔偿方案的有6591人,合计约占全部原告的95.2%。
而几周前公布数据时,这一数字仅为5036人,因此,公司不得不在8月中旬继续停牌至今。
至此,十年虚假陈述案基本宣告结束,“公司控股股东将以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每股人民币6.39元计价,向‘适格原告’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此前记者的了解,法院确认“适格原告”的主要依据为虚假陈述揭露日,即
另外,负责此案的诉讼律师对记者表示,此次赔偿将全部由东方电子国有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承担,开创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赔偿方式的先河,对今后同类案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长达数年的诉讼案给东方电子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妥善解决有助于改善其负面形象,对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再加上此前公布的中报显示东方电子盈利大增,在长达一个月的停牌之后,不排除这些利好消息会在股价上有所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