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1)日,四川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与成都市道路运输协会旅游客运专委会一同签署了《租用旅游车暨旅游运输服务共同规则》,今后旅行社要为违章租车买单。
按照该《规则》要求,今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旅行社,凡在成都地区内组、接旅游团队,必须使用成都市交委核准具备旅游运输资质,并经“成阿旅游运输服务中心”监核安全签单的旅游车辆。一经发现旅行社违反本规定租用未经“中心”监核安全签单车辆的,则由旅游和交通执法部门依法惩处,“中心”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会调派合法车辆进行接续,由此产生的车辆调用费和其他不良后果需承担的费用,将全部由当事旅行社承担。
据悉,由23家旅游运输企业共同组建的“成阿旅游运输服务中心”与成都市所有合法的旅行社都签订有《长期租车合同》,“中心”每年要向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提供通过年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被租的车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中心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企业履行紧急救援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