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让出行变得更加便捷,部分网约车司机要求加收“空返费”“高速费”的情况也频繁出现。乘客该不该支付额外的费用?遇到此类问题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此发布了消费提示。
消费者反映被加收费用
消费者任先生近日向宁波市消保委反映,其在高德平台“及时用车”服务中预约了一项远程出行的订单,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司机要求任先生自行支付高速过路费,且要求其使用二维码支付,该费用并不在打车软件内显示。
消费者陈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陈女士在一家顺风车平台预约了跨城出行的服务,上车时,网约车司机告知陈女士因返程较远,要额外支付50元的“空返费”。此时,陈女士已来不及再重新预约新的订单,无奈接受了这笔额外的费用。
不少消费者对司机额外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心中存疑,“空返费”的话题引发热议:“打车的价格包含了高速费,再额外收取费用不合理。”“万一司机返程也接单了,空返费岂不是白给,当然不愿意了。”
宁波市消保委近期接到的网约车相关投诉中,涉及收费计费价格问题的最多。从投诉及网络舆情来看,网约车司机往往在平台收费外,还另行索取“空返费”“高速费”等其他费用,引起消费者不满。
额外加收费用涉嫌违规
宁波市消保委专家志愿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司法鉴定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助理章程表示,网约车服务基于定位导航、大数据计算等技术,能够预先估算出大致金额,其中也包括高速费、过路费等额外费用。因此,网约车平台在向消费者告知价格时,应当同时告知该价格的构成,否则,消费者有理由相信上述价格中已经包含了可提前估算的额外费用。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网约车司机应按照统一的计程计价方式确定价格,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收取乘客车费,出现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的违规收费行为,应予以行政罚款。也就是说,若消费者已按照平台统一的计价方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司机还违规向消费者额外加收费用,不合理且不合法。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为何还会出现司机额外收费的情况?记者对几家常用网约车平台的有关细则进行梳理后发现,不同平台对额外加收费用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网约车平台明令禁止司机加价议价,对于跨城订单,禁止司机以各种理由要求乘客支付订单以外的费用;有平台充分考虑了司机跑远程订单的“无奈”,给出了“加价议价”的额外规定,对高速费如何分摊、如何支付额外费用进行了“个性化”的建议。比如,嘀嗒App就给出了相应规则,对于未通过提前备注或协商,但实际已产生额外费用的,建议司机和乘客友好协商,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由车主独立承担。
建议收费规范化透明化
宁波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这也意味着,网约车平台作为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自主定价权。
章程认为,网约车平台作为信息服务中介,有义务将高速费、过路过桥费等额外费用的分担标准提前告知消费者。否则,消费者有理由拒绝支付。顺风车司机若因此遭受损失,可根据与平台间的合同约定寻求救济。相应的,消费者若因此被迫或被诱导支付了额外费用,也可要求平台退回。因此,“空返费”“高速费”应当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而不是“一刀切”,让司机和消费者都有规可依,方便社会对其进行监管。
宁波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平台打车,打车前仔细阅读平台关于过路费、高速费等费用的具体规定,并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留存。消费者在上车之前可与司机确认费用的承担问题,如过路费谁来承担,是否包含空返费等附加费用以及以何种方式支付等问题,同时要注意查看订单详情,如遇司机要求额外支付订单外的费用的情况,应拒绝扫码支付。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通过保留的订单信息、拼车信息等相关凭证向平台及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宁波市消保委呼吁网约车平台和司机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平台有责任将额外收费纳入平台管理,制定更合理、更透明的收费标准,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维权途径,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