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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护航消费者权益保护
江苏消费网 (2023-10-14)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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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209件。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源头活水。围绕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积极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作用,通过系列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完善竞争体制机制,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领域竞争业态及方式发展转变,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网络虚假宣传行为花样翻新,侵犯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规范互联网领域市场竞争秩序,为确保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重点问题,执法有的放矢。专项执法行动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工作重点,剑指刷单炒信、网络直播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注群众反映集中的、误导蒙蔽消费者的不良营销行为,注重对企业商业秘密、商业标识、商业信誉等的保护,相关工作坚持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公布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比如,有商家利用“爬虫”程序窃取他人店铺商品信息数据,挪用上传至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购物平台,对于这种挪用他人劳动成果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万元。还有案件当事人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商品粉丝关注量、店铺关注量、产品收藏量、销量展示、好评、补单等全链条造假,误导消费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判断,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更有商家在直播销售时谎称其产品纤维成分含有“羊毛、羊绒、骆驼绒、鹅绒、貂、幼貂、进口貂、未经染色的稀有貂”等,而经抽样检测发现,其产品实际纤维成分为聚酯纤维、锦纶、腈纶、氨纶等,虚假宣传被处以65万元罚款……一系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治。惩治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不断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有效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建立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和水平。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仅要有法律法规护航,而且有赖于执法和监管到位。要充分发挥执法和监管能为、有为、善为的作用,及时纠正和解决市场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弥补市场自身调节存在的不足。让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持续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各类经营主体公平、透明、可预期良性竞争的环境,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稳致远。(蒋萌)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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