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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验货再交易”口惠实至还有功课要做
江苏消费网 (2023-10-08)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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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已经融入了人们的生活,但一些因网购而发生的纠纷也随之而来,商家售假、货不对板、维权难、赔偿难等问题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由此,“先验货后交易”的C2S2C模式应运而生。然而,这一看似给消费者带来保障的验货服务在实践中却常常遭到消费者投诉,“错验”“毁坏商品”“拒绝赔付”等问题屡见不鲜。(据9月20日《法治日报》报道)

  所谓C2S2C模式,即买家下单后,卖家需先将物品发往电商平台或第三方鉴定机构接受验货,买家拿到鉴定报告后,再根据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易。

  网购时,因不能当面仔细验货,而对商品瑕疵、故障、假冒伪劣、货不对板等风险防范不到位,是消费者经常遇到的困扰。实际上,因甄别能力有限,即便消费者收到网购商品后,可能也难以发现商品存在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一些消费者可能会错过行使“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的机会。等到消费者发现问题后再走维权流程,则可能遭遇商家推诿、维权不便、维权难度大、维权成本高、维权周期长等问题。

  比之一手商品,二手商品出现问题的风险更高,且非经营性的二手商品交易不受“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约束,相关管理规则尚不完善,一旦买家在不知情情况下入手了有问题的二手商品,维权难度更大,维权成功率更低。

  毋庸置疑,C2S2C模式在提升交易安全性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电商平台或第三方鉴定机构推出的验货服务可以替消费者对商品进行专业鉴定,让消费者掌握的商品信息更全面、更准确、更权威,从而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C2S2C模式相当于给卖家的商品作了背书,有助于赢得消费者信任、促进商品交易。

  但令人担忧的是,C2S2C模式存在着验货走过场、验货不准、结果矛盾以及相关主体违背承诺对不准确、有漏洞、有损害的验货行为拒绝赔付等问题。如此,一些验货环节把关商品品质的价值就打了折扣,其把关的结论也要被打上大大的问号,不仅难以对消费者起到参考作用,还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同时,不规范、不靠谱的验货行为也会拉低商家信誉,损害商家权益,破坏市场环境。

  要让C2S2C模式更好地运行,监管部门有必要以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为导向,推动“先验货再交易”管理规则进一步完善,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拉出验货负面清单,划清法律底线,加强对居间验货行为的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方收集问题线索,根据问题调查核实结果依法进行处置,并制定居间验货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电商平台或第三方鉴定机构使用,用合同约定验货主体责任,保障交易各方的权利。行业协会、电商平台、鉴定机构等应健全行业规范,完善鉴定流程和标准,提高鉴定师的素质和水平,增强争议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强化信息共享和诚信机制。

  消费者也要在交易过程中多长个心眼,仔细阅读相关交易服务条款,注意留存商家、平台客服的承诺信息、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或验货存在问题,应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李英锋)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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