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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缴费不超3个月 南京市消协发布新版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
江苏消费网 (2022-11-25)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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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发布《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2022修订版)》。此次修订是在2021年5月首次发布的合同文本基础上,结合试行一年多来的意见和反馈,充分考虑消费者和托育机构双方的权益,力求使范本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引导托育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标准,为消费者营造公平、放心的托育市场消费环境。

  “近年来,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这项服务事关千家万户,并已逐步上升成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极大地影响着普通百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南京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蒋岩坚表示,当前,托育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托育市场上的合同五花八门,尤其是收费、退费和争议解决办法等亟待规范。在新版合同范本中,消费者成为甲方,托育机构为乙方,更突显了消费者的主导地位。根据相关规定,甲方购买乙方的托育服务,同时对乙方是否按约履行合同有监督权。

  

 

  据介绍,修订后的范本主要由甲乙方基本信息、合同条款及附件三部分构成,对托育服务期限、形式,费用、付款方式、价格标准,退费办法,争议处理等都有所约定。具体有五大亮点:

  明确了价格公示表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明确了价格公示的样式、内容等,提出了按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和按天、月、季度分别报价的方式。修订后,一方面有利于各托育机构根据行业发展和实际提供服务内容科学的分类定价,另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报名、缴费方式。此外,也给不同的退费情形确定了基数标准,有利于化解退费纠纷。

  增加了缴费、退费、计费的相关标准,如“实际发生费用按实际入托时长多退少补,单次缴费不超3个月”,并对实际入托非整月/季度时的计费标准进行了约定。

  对“退费”按责任归属和不可抗力等情形作了分类说明,并明确了具体的计费、退费规则。修订后的“退费办法”,对各种原因造成的退费都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和托育机构的理解和操作。

  删减了部分非必要的填写信息,优化、调整、整合了部分条款内容。如:删减了“审批机关”“登记机关”“班级设置”等需填写内容。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从原来的各13条优化整合成各6条。

  增加了一些具体约定。如“保密事项”中,增加了机构可以向家长展示婴幼儿图片、视频等情形。“争议处理”中,增加了提交仲裁的途径,并将争议处理途径设置为可选项,由机构和消费者自行约定。增加了“特别约定”,由机构和消费者对范本未约定事项自行进行约定。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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