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记者薛庆元) 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不得推诿。如果有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3月12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制度的工作指引(试行)》,无锡华地百货(八佰伴)、红星美凯龙、华夏家居港、居然之家等一批企业率先落实。
“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便是为了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
“先行赔付制”则是指商场、市场、街区和平台经营者通过平等协商途径与场内经营者在合理范围内,共同建立先行赔付保证金资金池,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因相关因素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据介绍,通过指引的实施能有效避免销售者、服务者与生产者,以及销售者、服务者与经营场所提供者(经营平台举办者)之间的相互推诿,促进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