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市教育主管部门,采取三项举措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摸清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对外定期公示全省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市场主体名单以及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情况。目前,全市共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375户,其中镇江市区及丹阳、句容、扬中共有35家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注销。
二是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确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做出了严格规定。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属于非营利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科分类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规定执行。明确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课时时长为45分钟,班型分为大班、中班、小班三种。基准收费分别为在25元、40元、60元。同时,要求各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使用统一制定的示范文本,收费必须使用监管专户,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并开具发票。
三是强化校外培训类广告监管,指导全市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广告宣传。联合市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出台《镇江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在全市迅速开展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对辖区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发布培训广告、夸大培训效果以及其他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广告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上门宣传,指导教育培训机构自查整改,全面清理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教育培训广告;充分利用“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不定期开展线上监测。目前共组织有关单位自查350余家,清理校外培训广告130余条,暂未发现相关线上违法广告。
下一步,镇江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按照“双减”工作统一部署,持续提升工作成效和水平,积极配合市教育部门做好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工作,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