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江苏消费 >> 正文

江苏消费

“不翼而飞”的购车款
江苏消费网 (2021-09-14)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阅读:

  今年7月以来,江苏省如东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均称在如东某汽车4S店订购车辆后支付的购车款“不翼而飞”,导致无法顺利提车,请求如东县市场监管局帮助维权。

  如东县市场监管局曹埠分局立即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涉事汽车4S店开展检查。经查,该汽车4S店销售员陈某在职期间,诱骗消费者将购车款转至其私人账户,而购车款实际被陈某用于个人高额消费。目前,公安部门已对陈某予以立案调查。经初步统计,陈某在职期间骗取了17名消费者的购车款,总金额达24万余元。

  对于消费者与汽车4S店之间的消费纠纷,曹埠分局工作人员了解到,消费者要求正常提车,但汽车4S店认为购车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付款方式、途径,自己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却仍将购车款转至陈某私人账户,应由消费者个人承担风险和责任。消费者如需提车,须支付等额购车款。

  曹埠分局工作人员一方面与消费者沟通,详细了解交易情况,耐心安抚消费者情绪;另一方面,认真梳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据实分析可能涉及到的条款,及时与汽车4S店及其上级销售公司对接,指出销售合同中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部分条款,引导企业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良好形象。经过多轮协商调解,最终,除少数购车意向不明确的消费者外,其余消费者均与汽车4S店自愿达成了一致意见,即由汽车4S店先行垫付被骗购车款,按时完成交车约定。

编辑:刘灿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