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召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格式条款推进会。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各培训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据悉,长春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过前期整治,现已完成培训机构合同收集、评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市场监管厅共审核教育培训合同92份,梳理出18类不公平格式条款,并将审核结果下发至各个单位。
会议明确,下一阶段,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将向校外培训机构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由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目的在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长春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对各个校外培训机构使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进行行政约谈,或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培训机构,将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会上,各培训机构代表纷纷表示将对自身培训合同进行自查,对合同中违规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并签订了《教育培训合同自查自纠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