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以长江、京杭运河、通榆河等3条通航河道和港口为重点区域,全力组织开展销售船用燃油质量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开展销售船用燃油质量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出成效。省局相关处室召集部分基层局和技术机构进行研讨,细化工作任务安排。在此基础上,下发《关于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销售船用燃油质量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市监质监函〔2019〕234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各市局根据省局部署,联合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形成了销售船用燃油质量严厉整治态势。
二是强化质量监管。各市局结合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船用燃油产品质量监管。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加油站(点)开展排查摸底,及时与承检机构联系协调,有计划地组织省级、市级船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船用燃油销售单位358家,抽检船用燃油223批次。在执法检查中,督促销售单位严把销售产品质量关,认真履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是主动对外协调。各市局积极与地方海事、交通、公安、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接与沟通,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各地相关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帮助协调安排水上交通工具,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促进了销售船用燃油质量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了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覃道刚)